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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“龙港辉煌三十年”摄影大赛
“龙港辉煌三十年”摄影大赛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3-23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374 次  【打印

  一、意义:为全方位地宣传建镇30年来龙港经济、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,更好地展示龙港的历史文化底蕴、良好的生态环境、优美的旅游风光和独特的人文魅力。

  二、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

  主 办: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  温州日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龙港镇委       龙港镇人民政府

  承 办:龙港镇委宣传办     龙港镇文联

  协 办:温州市摄影家协会   龙港镇摄影协会

  三、参赛作品内容

  参赛作品必须为1984年之后在龙港镇境内拍摄的,围绕“龙港辉煌三十年”这一主题,反映龙港镇的历史遗迹、民俗风情、自然生态、绿色环保、城市建设、工商农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。

  四、参赛对象

  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

  五、参赛规则

  1、参赛作品必须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区域内拍摄。作品须反映龙港自然风光、风土民情、历史古迹、村镇建设成就等。

  2、参赛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数码纸质照片,组照4-10张照片为一组背面用胶带连接,数量不限;不收改变原始影像和经电脑后期创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);作品不得装裱;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摄影地点、拍摄时间。对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。

  3、征稿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,以收到日期为准。获奖入选作品必须提供原作品电子版。

  4、参赛作品凡涉及到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,均由作者本人自负。获奖作品主办和承办单位有使用权,可用在包括制作CD、画册、展览、网站等宣传,不另付稿酬。

    5、来稿请寄: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镇前路镇府大院3号楼403室“龙港辉煌三十年”影赛组委会收

  联系电话:0577-68580320 68580319

  联系人:陈琳涵  

  获奖入选作品电子文件传至邮箱:312512559@qq.com   联系电话:13506622555

  六、奖项设置(奖金含税)

  特等奖10000元(1名)

  一等奖8000元(1名);

  二等奖5000元(3名);

  三等奖2000元(10名);

  优秀奖500元(50名);

  入选奖200元(100名)

 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,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。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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